骑士在骑士制度中的首要职能是军事职能。但英国骑士制度较欧洲骑士制度相比,自1066年创立后,发展到12世纪中期,出现了征集封建骑士役不足的困难,这其中既有现实因素,又包括国王为集权进行的一系列改革。
骑士的身份和职能也开始随之发变化。军事职能的减弱在英国12世纪,征集封建骑士役就存在了诸多困难。1172年,国王在诺曼底所要求的1500个封建骑士军役领中,只征集来了581人服役。在十三世纪,约翰国王和亨利三世国王只能组建300到400人的骑士军队在欧洲大陆服役。
造成这样的原因如下:首先从地理位置上讲,英国与欧洲大陆之间被英吉利海峡所隔开,陆上的主要入侵对象苏格兰、威尔士又属于多山地带,不易行军。这就导致了英王想发动战争所需时间要较长。而传统意义上,骑士服役期为40天,超过时间,骑士则有权拒绝继续战斗。这个问题一直困恼着双方。
理查一世时期,“理查发现英国的封建机构不够完善,因为他需要一支能在战场上作战长达40余天的军队。”因此,理查只得招募一支由雇佣骑士、装甲士兵和外国雇佣兵所组成的军队。到亨利二世等一帮外国雄主时期,更需要军队前往亚奎丹或更远之地,总需时间远远超过40天。而骑士们也从内心当中拒绝长期服兵役,他们先后在1213年、1297年拒绝随国王约翰和爱德华出征法国。
其次,到了12世纪下半叶装备技术有所进步。新型头盔中出现了可以遮蔽脸部的头盔,还有一种穿在锁子甲外面的长织物外衣,俗称外套甲,这些武器装备越来越复杂,价格也越来越昂贵。当然最昂贵的还是骑士所需的战马。一匹精于作战的战马需要专人来驯养,这期间会花费大量金钱,更何况一名骑士往往需要的不止一匹马。
骑士成本的增长却得不到应有的经济支持。往常领主赏赐给服骑兵役封臣的土地,“在12世纪,受继承、买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英国的庄园土地解体呈加速发展,从属封建制已经破坏了骑士服役的安排。骑士土地的层层分封,军事装备价格的高昂,再加上骑士对长期服役的抵触,使得骑士们对英王的封建军事义务很难完成,甚至连免除兵役的税款也交纳不起。由此可见,封土制度下所形成的封建地产逐渐失去了原本的状态,骑士军役制的经济基础开始发生动摇。
为解决上述情况,英王开始采取措施。亨利一世创立一种兵役税制度。国王可令各领主或僧官向国库缴纳一种叫作“代役税”或者“盾金”之税于国库,他们的封臣便可不用服兵役。国王也可利用征收得来的金钱去招募国内外的雇佣兵。“盾牌钱”所征收的对象越来越广。亨利一世时期还只是在教士直属封臣中征集,而到了亨利二世时期则普遍推行。“一般情况下,每个骑士领会征收2马克或2镑,由直属封臣收齐上交”征收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亨利二世和理查一世在位的45年中一共征收了11次,可到了约翰王时期,16年中就征收了11次。
除了收取金钱雇佣士兵以外,亨利二世还改革军制。1181年,亨利二世颁布《武器装备法令》,在此法令中,不仅强调了受封骑士的义务,还要求“凡拥有一块骑士封地者,须备有一副锁子甲、一顶头盔、一面盾、一支长矛”。
英王开始以土地财富为标准来要求其他自由人尽封建军事义务,所有财产达10马克或16马克的自由人都被要求准备武器和服兵役。亨利二世此举是将骑士所专有的服军役的义务分摊给其他富裕农民,它看似是缓解骑士完成封建义务的压力,却无形中削弱了骑士的核心军事职能,加强了地方民团的军事作用。
盾牌钱的流行和地方民团的加强使得英国的军事力量不单单依赖于封建骑士,更有一部分来自于雇佣兵和民兵团。孟广林就将英国主要军事力量归结为由封建骑士、雇佣军和地方民团组成。这种以雇佣军来承担骑士军役制不能包揽的军事任务,是诺曼征服后英国封建军事制度的一项重要变革。
相较于传统的封建骑士役,雇佣军更方便国王对骑士的召集和调遣,也摆脱了传统骑士服役期限的束缚,很好地解决了英国军事战争的需要。然而,“盾牌钱”的实施却加剧了骑士们对自己服军事义务态度的转变。兵役作为封建义务的旧观念虽然仍然存在,但其重要性正在降低,越来越多地被有偿服务所取代。
骑士们更愿意以金钱代替服兵役,“到了13世纪初,全国5000名骑士中有80%支付了盾费或罚金,而不是亲自服役。”雇佣兵在英国军队所占比重越来越多,英国骑士的军事职能遭到削弱。英国骑士转而关注的是:如何才能提高其庄园土地上的收入。他们监督佃农们耕作,又偕同管家巡视各处,指挥庄园耕作不同的粮食种类。骑士们亨利二世之后的各个时期的武士虽也受过马上训练,然而“终世不见战阵,不经围攻。他的兴趣日趋于和平而愈近于农业。”
民事职能的显现
亨利二世在位期间(1133-1189年)进行司法改革。他将陪审制度由行政领域引入司法领域,骑士成为审理程序中的重要参与者,并在法庭中发挥作用。骑士在民事方面的职能开始显现。陪审制最初存在于法兰克国王法庭适用的一种特权程序中:它要求通过领人宣誓来调查事情的真相。这项制度在法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湮灭,却通过诺曼征服移植到英格兰后得以生长、繁荣。更重要是“在诺曼底和英格兰,它成为了可以向每一位当事人开放的普通诉讼程序的一部分”。
传统上,关于土地所有权的问题都是在封建法庭中经过司法斗争决定的,原告不必亲自争辩,斗争是在被雇用的辩护者之间展开的。这被认为是一种“粗俗的、且不公平的平息争论的办法”。于是英国国王“用十二骑士陪审团制裁代替了战斗审判的危险。”亨利二世为原、被告双方提供了一种令状,“被告面对权利令状时,如果他愿意,可以用旧的方式,通过战斗为自己辩护;或者,他可以参加大巡回审判。
治安官现在收到了一份新的令状,指示他从附近地区召集四名有法律价值的骑士到皇家大法官面前。这些骑士要宣誓选出12名有法律价值的骑士,他们来自于同一个街区,他们最了解事情的真相。这十二个人随后被派去查看,也就是说检查有争议的财产,然后宣誓声明原告或被告对其拥有更大的权利。”